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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财务报表审计: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原则!

    作者:合肥财务报表审计 日期:2021-01-27 点击: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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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标准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准则。合肥财务报表审计公司指出权责发生制要求,应属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是款项有无收付,均当作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从企业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有无发生当作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注重强调企业收入与费用的时间配比,要求企业其收入费用的确认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

      企业在不同纳税期间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坚持按权责发生制准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有效防止企业利用收入和支出确认时间的不同规避纳税。另外,企业会计准则标准规定,企业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准则确认当期收入或费用,计算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合肥财务报表审计公司提示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运用同一准则确认当期收入或费用,有利于减少两者的差异,减轻纳税人税收遵从成本。

      但鉴于信用制度在商业活动广泛性运用,有的交易即便权责已确认,但交易业时间较长,超过一个或几个纳税期间。为了保证税收收入的均衡性和防止企业避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也标准规定了有别于权责发生制的情况,例如利息收人、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交易事项。